职务犯罪的种类有哪些

2020-12-11

齐齐哈尔律师提示您职务犯罪主要是指掌握一定管理、支配公共财产、人事关系等多种实权的国家公务人员滥用职权、谋取私利、侵犯公共利益的高层次、高智商犯罪,其本质特征是以权谋私、权钱交易。主要表现是贪污贿赂、挪用公款等经济犯罪和渎职侵权犯罪,是腐败现象最突出的表现。


腐败制造社会矛盾,引发社会冲突,对经济建设和政局稳定起着破坏作用,使国家和人民身受其害。当中国全面进入现代化进程和市场经济建设的关键阶段的今天,反腐败斗争是关系到我国改革开放的成败,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兴衰命运甚至生死存亡的严峻斗争。


随着高科技的运用和人民法律意识的逐步提高,职务犯罪的特点也就呈现出“犯罪主体特殊性”“犯罪手段隐蔽性”“追求犯罪安全性”“犯罪形式智能化”等多元化特点。其产生和发展的原因是多方面的,有微观层次上个人素质方面的,也有宏观层次上制度结构方面的。


职务犯罪的种类有哪些


修订后的刑法规定,检察机关管辖53种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,划分为三大类:贪污贿赂犯罪(第八章);渎职罪(第九章);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。


(一)贪污贿赂犯罪,在我国刑法中第八章中用了十五个条文,规定了十二个罪名包括:


1、贪污罪;


2、挪用公款罪;


3、受贿罪;


4、单位受贿罪;


5、行贿罪;


6、对单位行贿罪;


7、介绍贿赂罪;


8、单位行贿罪;


9、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;


10、隐瞒境外存款罪;


11、私分国有资产罪;


12、私分罚没财物罪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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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渎职罪在我国刑法第九章中用了二十三条规定了34个罪名。包括:


1、滥用职权;


2、玩忽职守;


3、枉法追诉裁判罪;


4、私放在押人员罪;


5、国家工作人员签订、履行合同被骗罪等。


(三)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、民主权利犯罪有七个:


1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罪;


2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搜查罪;


3、刑讯逼供罪;


4、暴力取证罪;


5、虐待被监管人罪;


6、报复陷害罪;


7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破坏选举罪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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